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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检测结果中的干物质折算方法
更新时间:2022-09-14      阅读:917
  饲料检测结果一般为风干样本(不含游离水)的结果,为了使每个样本的干物质基础水平保持一致避免在结果判定中出现争议,标准或相关公告中一般都规定了干物质的计算基础。
  
  比如,2625号公告第六条规定“若无特殊说明,本《规范》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推荐添加量和限量均以干物质含量88%为基础计算,限量均包含饲料原料本底值”。
  
  GB13078在文末标注有“表中所列限量,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干物质含量88%为基础计算(霉菌总数、细菌总数、沙门氏菌外)和这些文件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应为折算了88%干物质含量的值。
  
  通用的干物质折算公式如下:目标干物质样品的指标含量=(对应指标的原始含量×折算的目标干物质含量)/(1-水分含量)
  
  饲料检测的营养指标一般是企业自行制定的,因此营养指标的检测值是否需要以干物质含量为基础计算、要以多少的干物质含量为基础计算,应该以饲料产品的企业标准为依据。
  
  如果在企业标准的营养成分表的结尾部分有标注“各项营养成分含量均以×x%干物质为基础计算”,就需要根据企业规定的干物质含量为基础对检测结果进行折算。
  
  如果在企业标准中没有标明以多少干物质计的,就以实际的检测结果,即湿基或样品的原始检测结果为准,不再需要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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