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检测单位的土样品采集方法对监测结果影响很大,采样造成的误差可能比分析测试的误差还要大。土壤环境监测的布点、采样需严格按照HJ/T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1、点位布设:为使所采集的样品具有同等代表性,布点应遵循“随机”和“等量”的原则。布点方法有简单随机、分块随机和系统随机三种;基础样品数量可由均方差和偏差、变异系数和相对偏差计算得出;布点数量要能满足样本容量的基本要求。
一般要求每个监测单元设3个点,实际工作中还要根据调查目的、调查精度和调查区域环境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2、样品采集:样品采集通常按3个阶段进行,即前期采样、正式采样和补充采样,面积较小的土壤污染调查和突发性污染事故调查可直接采样。
区域环境背景土壤采样、农田土壤采样、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监测采样、城市土壤采样、污染事故监测土壤采样,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特点及方式,需按照相应的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3、运输流转:在样品采集现场需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样品标签、样品信息登记表,与样品逐一核对无误后把样品分类装箱,并在运输过程中严防样品损失、混淆和玷污。
样品由专人送到土壤检测单位后,送样人和接样人应同时清点及核实样品信息,在样品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双方各存一份交接单备查。